新泰市第二中学资助政策
一、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
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、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,包括民办学校的普通高中学生。
二、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
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,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,具体分为三档,1档1500元,2档2000元,3档2500元。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按最高档次享受国家助学金。
三、国家助学金资助面
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面,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%。
四、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
(一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(三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四)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
(五)四类贫困学生:建档立卡家庭、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学生、农村低保家庭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。
(六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五、国家助学金申请、审批与发放程序
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,按学期发放。具体流程如下:
①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;
②学生填写《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,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,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;
③学校领导、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评审,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、孤儿、残疾学生、长期特困户子女、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要优先考虑;
④评审小组确定拟资助名单后,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;
⑤学校或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“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”。由有关部门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,学生凭本人身份证、学生证至相关银行激活资助卡,方可取款。